(三)强化依法行政的职能。随着政策透明度的提高和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依法行政已成为基层所职能转变的关键,各基层所都按照《行政许可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的要求规范了行政行为,避免了行政随意性,认真搞好政务公开,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提高了执法水平,做到了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使原来只注重抓畜牧生产转移到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动物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上来。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建设好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信心。设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不仅是新时期动物卫生工作的需要、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需要、是畜牧业发展的需要,他更是历史发展的需要。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有这样三种认识上的误区,一种是认为现在的乡(镇)所就是原来乡(镇)兽医站简单的“翻牌”,有这类认识的通常都是对动物卫生体制改革和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了解不够深刻的人,其中也不乏我们系统内部的一些职工;另一种就是个别政府领导只抓生产,不抓建设,忽视了动物卫生安全也是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种认为就是“换汤不换药”,有这样认识的人一般都是基层群众。因此,我们必须要提高思想认识。首先我们要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立足实际,开拓思路,坚定建设好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信心,提高对建设好乡(镇)所历史意义的认识,我们自己决不能含糊;其次就是要通过加大行业宣传、打造行业品牌、创造优秀业绩和树立良好形象等措施,提高政府和社会对乡(镇)所建设的认识,只有这样,我们的思想才能够统一到建设好乡(镇)所这一重要任务上来,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二)加强培训学习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具有执法性质的综合机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尤为重要。根据调研统计,全市乡(镇)所共有编制305名,实际人员307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39.4%,专业比例为90%,乡(镇)所工作工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已成为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基层动物卫生工作水平的瓶颈。另外,我们在了解开展培训和学习工作情况时,问到是否参加培训学习了,大家都说参加了,当要求看看培训学习笔记时,却都拿不出来,这个现象反映了我们在培训和学习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扎实或是流于形式的一面。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大力度抓好培训学习工作,要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通过竞赛、比武、考核、定期组织理论学习等形式,切实激发职工学政策、学技术、学技术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从而全面提高乡(镇)所执法人员和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综合素质。
(三)选好带头人,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管理水平。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凭车头带”,所长的作用至关重要。乡镇所虽小,却承担着监督执法、技术服务等繁重的工作,没有一个能力强,素质过硬的队伍是无法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的。在队伍建设中,要着力培养一个好的所长。目前现任的所长队伍人员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曾任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的;另一类是重新聘任的;还有一类是聘任的县(市)区站(所)的骨干人员。这三类人员各有优势和不足:曾任原乡(镇)兽医站站站长的,工作重心主要以技术服务为主,虽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面对工作职能的增加,缺乏一定的实践;县(市)区的工作骨干聘任上的所长,虽在县(市)区接触过全面的工作,但缺少具体工作实施的能力和经验;新聘任的所长,虽然按要求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但即缺少实践也缺少经验。针对以上三类所长身上存在的不足,要想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带领一班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把握两点:一是县(市)区动监局要注重平时对他们工作上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制度建设上、在培训学习上下大功夫,加大力度,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另外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使他们在实践中自我提高,主要措施有两个:一是压担子,就是对乡(镇)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每个乡(镇)所的实际,核算经济指标和任务指标,使每个所长以及每名职工和村防疫员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第二就是引进竞争机制,结合市、县两级的动物卫生管理工作的千分考核制度,结合“三好”所评比活动等,把乡(镇)所的全面建设工作纳入到考核中来,在考评中进行奖惩,表彰先进,推动后进,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