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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策划实施方案

2010-02-18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局,由陶思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项目实施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为切实抓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指导,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条件安全保障制度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县、乡两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危房改造资金除各级财政补助外,要以群众自筹为主,充分调动危房改造对象的积极性,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捐助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开展帮建援建活动,确保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要在节约土地的前提下,注重科学选址、规划、设计,县建设局要指导乡镇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规划,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房面积和户型必须充分考虑农村住房水平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要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宜散则散,宜集则集,引导群众建设具有防灾、抗震功能且经济实用的住房,严禁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带或易灾区域规划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要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等。

  (三)坚持统筹建设、分类实施的原则。

  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茅草房改造等工作,整合项目和资源,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根据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据,分期、分批、分区域、逐乡镇整体全面推进。要严格实施分类救助,首先实施房屋最具危险性、最困难的危房户。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做到危房鉴定标准公开、改造标准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和补助对象

  目标任务。全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重建1200户,其中修缮加固100户,由县自筹资金20万元(见附表)。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特困户。依据《农村危房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房(c级)的房屋,按照全省统一补助标准,c类危房的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2万元,d类危房的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万元。

  四、审核程序、时间要求及质量标准

  审核程序。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审批制度,由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住房状况、补助标准等基本信息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要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补助标准与竣工时间、质量、面积等要求。

  时间要求。今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计划,要求在2010年6月1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0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通过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改造后,必须达到《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的a类完好住房和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组,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指挥和协调。

  组 长:张顺民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左顺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陶思茂 县建设局局长

  刘华宇 县财政局局长

  杨正洪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安永华 县民政局局长

  陶其华 县农业局局长

  陈香才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杨 聪 县审计局局长

  张泽辉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卢德 县监察局副局长

  艾 强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钟永奇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恒昭 县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局,由陶思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项目实施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和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共同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搞好资源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县建设局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的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导,并和项目乡镇组织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和抗震设防施工技术的培训,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做好建设中的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中的各种收费和建材价格进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协助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选址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帮助解决部分建房户的临时安置、特困户的部分建房物资和生活困难问题。

  县农业局负责整合支农资金,配套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县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县防震减灾局负责搞好地震灾害知识的科普宣传,确定不同区域农村危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等级。

  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全县农村残疾人住房普查资料,明确农村残疾人农户总户数,需重建的户数和需加固的户数;指导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建立责任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危房改造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限。实行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易地搬迁、扶贫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叠加使用在同一项目上。财政资金对农户实行“一折通”直补管理,资金的使用及节约情况须向农户进行公示,并及时兑付节余资金。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补助资金、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并建立举报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做好建房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和各乡镇做好建房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补助标准及原住房照片等相关资料,要逐户建档立卡。建房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表)、补助标准,建房前后的住房对比照片(新旧照片上均有建房户家庭成员),农户申请表,建房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

  (六)信息报告。

  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乡镇要于每月25日前上报工程进度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危房改造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相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报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129599)。

  附件:2009年××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09年××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乡镇

  户数(户)

  其中

  备注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户数(户)

  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户数(户)

  县自筹资金(万元)

  ××县

  1200

  1100

  1100

  100

  20

  ××镇

  310

  310

  310

  ××镇

  100

  100

  100

  ××乡

  140

  140

  140

  ××乡

  100

  100

  100

  ××乡

  250

  150

  150

  100

  20

  ××乡

  130

  130

  130

  ××乡

  80

  80

  80

  ××乡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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