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上级《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治理,使我局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趋势,逐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稳定,促进民营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治理商业贿赂,积极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二是统筹部署,稳步有序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贯彻《实施纲要》,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三是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发展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四是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对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局机关自查自纠工作从2009年7月开始,用半年时间完成。自查自纠大致可分学习动员、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2个月时间)
1.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弄清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市场规则、政策规定,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2.制订具体治理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3.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办发文件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统一思想和行动。
(二)查找问题(2个月时间)
1.征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对照检查。我局容易发生不正当行为的重点部位和环节:
3.梳理问题。将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的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三)整改落实(2个月时间)
各科室要针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问题,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行业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管实效。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时,局机关于2009年12月底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不正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一)认真排查案件线索。要利用多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积极发挥信访举报网络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
(二)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已掌握案件线索,包括在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要重视查办大案要案,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增强威慑力。要严肃查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绝不姑息。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必须依法严惩。
(三)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可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内部管理。企事业单位和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非法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等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
(三)深化体制改革。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要推进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五、切实加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局机关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周联芳担任,副组长由副局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长郑勇军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张平、史力尤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局机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与中小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郑勇军担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要结合实际,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06年廉政建设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
(三)深入调研,加强监督检查指导。要深入基层,了解掌握行业中商业贿赂案件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行为的特点、规律。要加强对系统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及时掌握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三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总结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