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
某某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试行) 一、矿井供风原则 1、矿井供风总的原则是,既要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要符合经济要求。 2、矿井所需风量的确定,必须符合安监总煤矿字〔2005〕42 号“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即: (1)氧气含量的规定; (2)沼气、二氧化碳、氢气等有害气体安全浓度的规定; (3)井巷风流速度的规定; (4)空气中悬浮粉尘允许浓度的规定; (5)空气温度的规定; (6)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少于4m3 的规定。 二、矿井需要总进风量计算 矿井需要总进风量按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备用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等用风地点实际需要风量分别进行计算。 Q 矿=(∑Q 采 ∑Q 掘全 ∑Q 硐 ∑Q 备+∑Q 其它)×K 矿通(m3/min) (1-1)式中:Q 矿——矿井需要总进风量,m3/min; ∑Q 采——矿井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掘全——矿井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处全风压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硐——矿井独立通风硐室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备——矿井独立通风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之和,m3/min; ∑Q 其它——矿井除了采、掘、硐室和备用工作面以外的其它用风巷道需要风量之和,m3/min; K 矿通——矿井通风系数,包括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衡等因素,一般可取K 矿通=1.15~1.2,低瓦斯矿井(有高瓦斯地区的矿井除外)独立供风采掘工作面数量少于12 个且最大通风流程小于10000m 时,取K 矿通=1.15,否则,取K 矿通=1.2。 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 每个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和爆破后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Q 采1~Q 采5的最大值作为该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 (1)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确定需要风量,其计算公式为: Q 采1=Q 基本×K 采高×K 采面长×K 温(m3/min) (2-1) 式中: Q 采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 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 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见表1); K 采面长——采煤工作面倾斜长度调整系数(见表2); K 温——采煤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见表3)。 Q 基本=60×V 采1×S 采max×70% (m3/min) (2-2) 式中:V 采1——采煤工作面适宜风速,取V 采1≥1m/s; S 采max——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时净断面积,m2。 S 采max=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输送机、支架(支柱)、梁子等所占的面积(m2) (2-3) 表1 K 采高——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采高(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