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七章“审判监督程序”中:
(1)第三节“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中,新增考点“抗诉和检察建议的启动”。
(2)第四节“基于诉权的申请再审”中,考点“申请再审的条件”下考点做了调整,并新增子考点“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11.第十八章第三节“对支付令的异议”中,考点“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下新增子考点“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
12.第二十二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
(1)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中,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下删除子考点“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
(2)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与送达”中,删除考点“涉外财产保全”。
13.第二十三章第一节“仲裁概述”中,删除考点“仲裁的类型”。
14.第二十四章第二节“仲裁协会”中,删除考点“仲裁协会的设立”。
15.第二十六章第三节“仲裁中的保全”中,考点做了调整,并新增考点“行为保全”。
【法规变化】
新增法规:人民调解法
新修订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