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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重点讲义(7)(1)

2013-05-07 
读书人网为大家整理了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重点讲义,希望大家在2013年的考试中都能取得一个理想的成绩!


  第七章 财产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分类


  1.按清查的范围

  全面清查、局部清查

  2.按照财产清查时间

  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

  (1)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

  1.年终决算之前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3.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

  4.企业股份制改制前

  5.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

  6.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的情形:

  1.库存现金:日清月结;

  2.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

  3.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应有计划地重点抽查;贵重的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

  4.债权、债务:年度内至少同对方核对一至两次。

  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同理,全面清查、局部清查可以是定期清查,也可以是不定期清查,应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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