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无形资产管理
(一)无形资产的内容(7类)
1.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
3.商标权
4.商誉
5.著作权
6.土地使用权
7.特许权
(二)无形资产的特征(4个)
1.不具有实物形态
2.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3.是为企业使用而非出售的资产
4.经济效益的不确定性
(三)无形资产的计价(6种情况)
1.购入: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
2.投资者投入
■ 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方的账面价值计价
3.通过非货币交易换入的
■ 不涉及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 涉及补价的,按会计规定处理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
5.接受捐赠的
■ 捐赠方有凭据的,按凭据标明金额加上相关税费
■ 捐赠方无凭据的( 市场活跃的,按市场价格估计再加上税费;市场不活跃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
6.自行开发的:按申请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计价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 从取得当月起按直线法进行摊销,残值为零,且无清理费用
第三节 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与营业收入
一、施工企业成本费用
(一)成本费用的概念
1.费用与成本的概念
□ 费用: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是一定的会计期间内,为取得当期营业收入而耗费掉的价值
□ 成本
■ 广义: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支出总和
■ 狭义: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 费用与成本共同点:都是经济利益的流出
□ 费用与成本的区别:成本按对象归集;费用与会计期间相联系
2.费用的分类
(1)按经济内容分类(费用的三大要素)
■ 劳动对象方面的费用
■ 劳动手段方面的费用
■ 活劳动方面的费用
(2)按经济用途分类
□计入成本的费用: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间接费用(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成本
□不计入成本的费用(期间费用)-直接进入当期损益。例如,营业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费用。
(二)施工企业成本费用核算
1.施工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对象
□一般规定:施工企业成本费用核算的对象为单位工程
□ 具体规定(合并、分立等5条):
■ 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
■ 一个单位工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共同施工,应各自核算自行完成的部分
■ 如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可按工程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 若干个单位工程可合并成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建筑群中如有全优工程,应以全优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 改建或扩建的零星工程,可将开竣工时间接近的一批单位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2.施工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原则(4个)
(1)严格遵循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计入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的界限
(2)正确划分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的界限
(3)正确划分各月份的费用界限
(4)正确划分各项工程的费用界限
二、施工企业的营业收入
(一)建造合同收入(工程价款收入)
1.合同初始收入(合同总金额)
2.合同追加收入
(1)合同变更收入
□确认条件(2条):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该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2)索赔收入
□确认条件(2条):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奖励收入
□确认条件(2条):足以判断工程进度与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标准;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其他营业收入(6项)
□ 劳务作业收入
□ 设备租赁收入
□ 产品销售收入
□ 材料销售收入
□ 多种经营收入
□ 其它业务收入
第四节 施工企业的利润及利润分配
一、施工企业利润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财务成果
□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一)营业利润
□ 营业利润=工程结算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工程结算利润
工程结算利润=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2.其他业务利润(5项内容)
■ 产品销售利润
■ 材料销售利润
■ 其他销售利润
■ 多种经营利润
■ 机具设备租赁利润
(二)投资净收益
□ 企业投资净收益的组成:企业投资收益-企业投资损失-计提的投资损失准备
□投资收益(5项):
■ 对外投资利润
■ 股息与红利收入
■ 债券的利息收入
■ 企业对外投资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 按照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
□ 投资损失(3项):
■ 对外投资分担的亏损
■ 投资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 按照权益法核算股份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
(三)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4项)
■ 固定资产盘盈
■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
■ 罚款净收入
2.营业外支出(6项)
■ 固定资产盘亏
■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 债务重组损失
■ 计提的各项准备
■ 罚款支出
■ 捐赠支出
■ 非常损失
二、施工企业利润分配
(一) 计算可供分配利润
□ 可供分配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继续下面的分配步骤
■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 计提任意公积金
■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 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即亏损,不分配利润
(二)计提盈余公积金
□ 按本年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 当法定盈余公积达到企业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
□ 盈余公积用途
■ 弥补公司亏损
■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 转增公司资本
□ 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 税后利润提取完盈余公积与公益金后,才能向投资者分配
□ 一般企业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 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