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案例分析 >

程序法案例分析:青苗费分配方案可以由村民议定(1)

2013-02-24 
青苗费分配方案可以由村民议定

  案情:甲村150亩耕田和15亩桑树田被征用,因被征用土地不涉及农业人口安置,无安置补助费,甲村只获得青苗费和土地补偿费共150万元,村委会召集该村村民,通过民主程序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作出了决议,因桑树田未签订承包合同,村民一致决定按照各户耕田占总耕田亩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未将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区分进行补偿,各户均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乙系该村村民,其认为自己还种植了桑树田,并代其他七户村民种植了桑树田,理应取得自己种植桑树田及代种其他七户桑树田的青苗费,在与村委会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甲村给付其自己以及代种七户的桑树田青苗费。甲村认为分配方案已经通过民主议定程序,且乙已经进行签字确认,不同意另外支付原告种植桑树田的青苗费。

  分歧:第一种意见,村委会已经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制定出分配方案,该方案应当对全体村民有效。原告作为该村村民,且在该方案讨论时签字确认,应遵守该分配方案的约定,不可以另外主张青苗费,本案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青苗费应当按照实际面积进行补偿,村委会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将青苗费与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已经侵犯了原告的权利,故原告有权获得自己种植桑树田的青苗费。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是:

  1、我国设置青苗费的目的是对财产所有人财产损失的补偿,应归实际耕种人所有。在本案中,乙种植桑树田理应获得相应的青苗费,但在无法确定乙种植桑树田面积的情况下,乙村民和其他村民一致同意将拆迁补偿款按照各自耕田亩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是其对自己应享有权利的处分,该决议对乙应当产生约束力,乙不能再另行主张青苗费。况且村民决议对青苗费进行分配并不影响乙获得自己种植桑树田的青苗补偿费,只是采用其他方式,按照各户耕田占总耕田亩数的比例对所有拆迁款进行分配,乙所获得的补偿款中已含有乙种植桑树田的份额。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