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供专业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或者与客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存在家庭和私人关系或商业关系,应当确定是否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退出项目组;
(2)实施督导程序;
(3)终止产生不利影响的经济利益或商业关系;
(4)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较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讨论有关事项;
(5)与客户治理层讨论有关事项。
如果防范措施不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业务委托或终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