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它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
3.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29493
网址:http://grs.dlmu.edu.cn
传真:0411-84728329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