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应是常住人口 学生要在该地上学 城市需要这个群体
昨日,国新办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实施两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教育部部长袁贵仁针对教育经费、异地高考以及公考遴选大学校长等教育热点问题作出了解答。
异地高考公布限制条件
袁贵仁表示,目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大概有79.4%是在公办学校就读。“应当说现在初步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袁贵仁强调,2003年出台的文件允许随迁子女在义务学校就读,现在十年过去了,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了,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8月30日,国务院转发了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这个文件有三点:一是要积极解决。二是要有条件准入,对学生和家长都有相关的限制条件。家长的基本条件是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并且缴了各种保险,尽管不是户籍人口,但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
学生本人的条件是,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这个群体,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
三是要因地制宜。由于各地状况不同,因此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的办法也不同,所以要求各地根据流入地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办法、提出具体条件。
时间表路线图尽快明确
教育部6日召开座谈会,邀请北京、上海、广东等9个省(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研讨“异地高考”政策。
会议强调,要尽快明确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好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为方案制订提供可靠依据。二要按“三个根据”要求,即: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根据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准入条件,确定操作办法。三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确保各地实施方案2012年年底前出台。
新任命校长具备年轻化
去年,教育部首次开展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部属高校校长试点,针对这一行为,外界有说法称这是一种“作秀”。对此,袁贵仁进行了回应,“我可以实事求是地告诉大家,这件事情是完全按照程序和标准来做的。”
袁贵仁介绍,到目前为止,教育部有半数以上直属高校副校长都实行了公开选拔,去年首次开展的是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校长试点。这次试点工作,遴选委员会主要由具有丰富办学治校经验的党委书记和校长组成。
袁贵仁还提到了最近新任命高校校长的特点:一是年轻化。二是全职化,当校长就要放弃自身业务的研究和有关荣誉的获得,全心全意做一个全职校长。
教育经费首次达到GDP的4%
袁贵仁提到,今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能够如期实现。袁贵仁指出,今年总经费将达到2.2万亿元,比去年增加大约6000亿元。
经费的使用将围绕育人为本这个核心,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两大重点。过去教育经费主要解决用于日常运行,现在经费增多,除了保障正常运行之外,主要是在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方面。
在促进公平方面,重点要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同时,要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倾斜。在提高质量方面,重点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质量关键在教师,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