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和条件
1、适用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2、条件
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二)程序
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