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外国法错误适用:指审理案件的法官依照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本应适用外国法却适用了内国法,或者本应适用内国法却适用了外国法,或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却错误地适用了另一外国法。这种法律适用错误在形式上珍现为适用外国法的错误,但实质上却是适用内国冲突规范错误所导致的适用外国法的错误。
12、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13、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在同一法域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新法与旧法、前法与后法之间产生的时间上的法律冲突。
14、Dicey:牛津大学艾伯特.维恩.戴西1986年出版的《法律冲突论》一书,英国对国际私法的研究开始掀起热潮。提出了著名的既得权说。既得权说的核心内容是: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街上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明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15、外国法人的认许是指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