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原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经高新区党工委批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gaoxinqu.my.gov.cn、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网http://www.myshipsfj.net、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1各岗位要求。
2.年龄:见附表1各岗位要求。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各岗位要求。
4.在高新区所属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本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考试招聘和直接考核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各岗位具体招聘方式见附件1。
公开考试招聘进行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直接考核招聘不进行笔试,只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1.公开考试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2.直接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包括现场填报信息、现场资格审核和现场缴费三个环节,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报考者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和《2012年下半年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表1),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方式和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种报名方式和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包括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专业科目考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时间
1.公开考试招聘网络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9日24时,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对于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16-2264961、 0816-2261452;对于报名资格、条件疑惑的咨询电话是:0816-2532937(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45961(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2.直接考核招聘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10日9:00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温州商贸广场,乘2路、15路、70路、72路公交车在温州商贸广场下车或乘801路公交车在布鲁斯国际新城下车)。
(四)填报信息、资格初审、缴费
1.公开考试招聘网络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12年8月2日至8月1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咨询。
(3)确认缴费。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8月3日至8月1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8月20日至8月24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5)岗位调整。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予以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2.直接考核招聘现场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绵阳高新区2012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见附表2),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2)提交材料。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需提供已填写完整的《绵阳高新区2012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电子文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或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初审后,原件退还报考者,复印件留存备查。代报名者须带齐报考者所有证件和材料(包括复印件),并携带报考者的书面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如因代报名者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者须现场签订书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请人代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
(4)缴费。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科目考试考务费80元。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并缴费人员,于2012年9月12至9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6)岗位调整。直接考核招聘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予以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3.特别提示
报考者在招聘期间(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