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1997年2月,某旅行社接待香港某旅行团。按照旅游合同约定,该旅行团在北京游览四天,2月11日游览长城、2月12日游览颐和园、2月14日参观市容后乘机离境。该旅行社导游人员××未征得该旅行团的同意,擅自对旅行团日程作了变更,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4日。该旅行团曾对此变更提出质疑,××未作任何解释。2月13日,北京下了一场大雪。2月14日清晨,旅行团车到八达岭脚下,由于积雪封路无法前行,该团只得返回。翌日,该团离境返港后向旅游投诉中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