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201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调剂办法
1.哲学专业:原则上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哲学专业考生;
2.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专业:接收02经济类的考生
3.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原则上接收03法学大类的考生,同专业的优先。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复试成绩量化,其它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划分结果。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要求
1.凡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均应符合教育部下达的相应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经验证报考资格通过后,才能复试;
2.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计划数的120%确定复试名额,个别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复试名额比例;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以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加试均为笔试。
四、复试程序
1.考生报到时由招生科负责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大学学习成绩表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学历证书复印件由验证人签名后留存。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体检。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交叉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复试。
5.公布总成绩排名。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函调)。
7.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拟录名单。
五、专业复试办法
1.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同时配备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80分;
2.专业复试内容以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课程为主,重点是专业课,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进行考察。复试均采用口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专业复试的评分项目是:基本理论(占20分)、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占20分)、逻辑思维能力(20分)、语言表达能力(占10分)和科研创新潜质(占10分);
4.复试教师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遵循公平、公正、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复试最后成绩当场公布,且必须有每位复试教师的签名方能生效。
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办法
1.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组,由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英语教师组成;
2.听说能力测试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等级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对每个考生的听说能力测试进行现场录音;
4.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其中听力和口语各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