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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公布2012年硕士复试线及录取办法(1)

2012-03-15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2012年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人文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王云路

  副组长:沈玉

  成 员:各学科负责人

  申诉联系人:研究生科 张良 88273199

  二、复试

  1.复试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参加复试人数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1.3左右,确定本学科(专业)差额复试比例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并及时通知考生。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可接近于1:1.5,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复试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2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的报考资格审查)。

  (2)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2位)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哲学[01] 55 55 95 95 340
文学[05] 60 60 100 100 365
历史学[06] 55 55 190 0 330
艺术学[0504] 48 48 95 95 350
理学[07] 55 55 90 90 33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3.认真做好复试工作

  (1)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2)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各复试工作小组评出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入学统一考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专业知识40%、专业外语10%);面试占50%(外语听力和口语20%、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30%),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语听力和口语结合进行。各学科要通过外语笔试和口语的考核,加强对考生外语的应用能力与水平的测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外语能力测试的程序。

  (3)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保证复试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质量。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等。各学科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4、调剂

  科学学位可调剂到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相近的专业学位之间也可调剂,统考科目必须相同;科学学位之间,统考科目相同(含基础课相近,如数学可由高调到低)的考生,在专业基础课相近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调剂考生须达到我校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调进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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