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基本道德素质的培养
旅游投诉及处理的基本知识
如何解决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问题
第二节 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命名,规划范围,供游人游览、观赏、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其分类和典型代表如下:
(1)山岳型。主体是由拔地而起的山地,多由奇峰、怪石、陡壁、峡谷、岩洞、飞瀑、流泉、云雾、花草树木和人文遗迹组成。如黄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安徽南部太平、黟县、休宁、歙县交界处,1982)、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江西九江市,1982)。
(2)水体型。多在区内有泉眼潭水或景色怡人的湖泊或水库、江河溪瀑,或者开展各种游憩活动的海滨或风景怡人的岛屿。如杭州西湖国家风景名胜区(浙江杭州市,1994)、黄果树国家风景名胜区(贵州镇宁与关岭两县接壤处,1982)等。
(3)地景奇观型。其主体是较出名的有特殊形态的地貌或地质景观及其上面的相关资源。如丹霞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广东仁化、曲江两县,1 988)、腾冲地热火山国家风景名胜区(云南西部边陲,西北有缅甸接壤-1994)等。
(4)特色人文景观型。主体是著名历史遗迹及特色鲜明的民俗风情。如黄帝陵国家风景名胜区(陕西黄陵县,2002)、八达岭——十三陵国家风景名胜区(北京延庆县,1982)等。
(5)宗教型。此类型虽多为山岳,但它的宗教景观和宗教文化异常突出,在大众心中宗教圣地的概念更胜于山岳。如五台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山西五台县东北,1982)、武当山国家风景名胜区(湖北均垦西南,1982)、桂平西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广西桂平市,199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