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从外来假发票及不合规支出等方面入手。主要检查营业费用中的租赁费、修理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印制费;佣金支出中的附加佣金支出;手续费支出等内容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是年终有无突击性支出和大额费用支出。
七是从大宗账外资产的资金来源入手。利用地方审计机关平时掌握的情况,检查企业新近购进的办公用房、大宗设备、车辆等是否在上级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以内,资金是否从大账支出等。
八是从房改资金来源入手。特别是1996年至2000年期间,房改政策处于调整、完善阶段,金融保险企业账面固定资产购置被严格限制,为了解决职工的房改,一般都通过设账外账或设“小金库”的办法来筹集购买资金。
九是从核对个人收入入手。主要抽查个人的收入账户中正常的工资、奖金以外的收入来源。如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员工在某日都增加了收入,而在单位大账上没有支出反映,则要重点追查。
十是从关联单位相关业务入手。包括银行的贷款对象、存款单位;保险企业的投保单位、业务代理单位;商品采购过程中的供货单位等。主要是核对存、贷款余额是否一致;利息收支和手续费支出是否一致;保险费收支是否一致;商品购销是否一致,看有无以少报多,收取回扣不入账等问题。
金融保险企业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账资产的手段是多样的,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审计人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总结,才能做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才能使违法乱纪行为无处藏身,从而保障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