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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湖县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2)

2010-11-18 
报名时间: 2010 年 11月 15日 - 2010年 11月 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方式: 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 现场 报名地点为博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博湖县客运站对面),联系电话: 0996- 6622161。

  五、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为报名与确认、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0 年 11月 15日 - 2010年 11月 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 、报名方式: 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 现场 报名地点为博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博湖县客运站对面),联系电话: 0996- 6622161。

  3 、报名要求

  ( 1)巴州地区(且末、若羌除外)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 1寸照片 3张,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 2010 年博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资格审查表 》(可在塞外江南新疆博湖党政信息网 http//:www.xjbh.gov.cn下载) ,一式两份(见附件);

  ( 2)且末、若羌及巴州地区以外的报考人员可采取电话报名方式进行。可登录 塞外江南新疆博湖党政信息网( www.xjbh.gov.cn) 下载并如实填写《 2010年博湖县事业单位招考外地考生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待填写完毕并签章确认后连同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 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件等正式有效证件传真至报名处。传真电话: 0996-6623224。未按时收到《报名回执表》的人员,视为报名无效。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证件的原件;

  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各职位报考人数比例为 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考职位,经征得本人同意,可调整报考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 3)在博湖县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博湖县团委的相关证明;http://www.reader8.com/

  ( 4)在博湖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博湖县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证明;

  ( 5)在博湖县服务的经组织部门选聘到村(社区)工作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博湖县委组织部的相关证明;

  (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报考中隐情不报、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4. 缴费。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缴纳报名、笔试费用。通过电话报名的外地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报名、笔试费用。

  5 、考试报名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 2000〕 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 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 40元。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医学基础理论》

  其他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两门。

  各科满分均为 100分。答题使用语种为汉语。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参考资料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事局整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干部政治素养教育读本》。

  广电系统职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其余职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2 、附加分赋分

  (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 5分;

  ( 2)服务西部青年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笔试加 5分;

  (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笔试加 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取最高分),不能累计加分。

  ( 4)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加 3分,取得执业医师以上资格证书者加 5分;http://www.reader8.com/

  ( 5)报考财会类考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者加 3分,取得中级会计职称资格以上者加 5分。

  3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 =《医学基础理论》或《 综合知识》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享受加分成绩。

  4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三)面试

  1 、各职位均使用汉语进行面试;

  2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的岗位,按拟录用职位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凡达不到录用规定比例的 ,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 1天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时提前 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时尚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 、所有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张榜公示;

  5 、面试满分为 100分,报考广电系统职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其余职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6 、面试费每人 40元;

  7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 1)广电系统职位:总成绩 =笔试成绩÷ 2× 40%+面试成绩× 60%;

  ( 2)其他职位:总成绩 =笔试成绩÷ 2× 60%+面试成绩× 40% 。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博湖县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政审表》,提交本人的档案,一并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 七)公示

  政审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人员名单,进行为期 5天的公示。

  (八)审批和聘用

  1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新招考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3 、所有新招考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 5年,如不服从分配取消聘用资格;http://www.reader8.com/

  4 、新聘用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12个月。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核。考核分合格、告诫、不合格三个等次。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为告诫等次的,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县人事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1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考录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 、报考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于考试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 、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八、 本《简章》由博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博湖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996-6622161

  博湖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996-662190  

        附件 1: 2010年博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表
        附件 2: 2010年博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 3: 2010年博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外地报名考生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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