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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缺员问题,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博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批复》(巴人办字 [2009]206号)文件精神,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制定本招考简章。读书人整理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
1 、国家承认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面向本县、巴州及全疆招考( 201014、 201021职位除外);
2 、在博湖县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选聘到村(社区)工作大中专毕业生;
三、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博湖县 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注:职位条件中所列年龄是指周岁,出生年月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为准,即: 28岁以下的,含 28岁,为 1982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30岁以下的,含 30岁,为 1980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报考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http://www.reader8.com/
3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 、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
5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 、面向本县(全州、全疆)招聘的岗位,应聘者须是 2010年 10月 30日前在本县(州内、疆内)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内:
1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 、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3 、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离职的;
4 、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 、金融、保险等国有企业工龄买断人员;
6 、近 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并予以确认的人员;
7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