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填报要求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2.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3.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填制的《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应选择填报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货物的贸易方式(监管方式)简称或代码。
4.加工贸易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如:进料深加工结转(0654),来料深加工结转(0255);进料余料结转(0657),来料余料结转(0258)。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如:保区进料料件(0544,按料件征税),保区来料料件(0545,按料件征税);进料料件内销(0644),来料料件内销(0245);进料边角料内销(0844),来料边角料内销(0845)。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如:进料成品内销(0744),来料成品内销(0345);保区进料成品(0444,按成品征税),保区来料成品(0445,按成品征税)。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
进口的,填报与《登记手册》备案相应的退运(复出)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如:进料成品退换(4600),来料成品退换(4400);进料料件退换(0700),来料料件退换(0300)。
(6)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进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