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国际多式联运
20世纪80年代集装箱运输已进入国际多式联运时代。
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按管货物的地点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付的货物运输”。
1、 国际多式联运的特征与优点
(1) 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
(2) 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据。(该单证应满足不同运输方式的需要,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它可以作成可转让的,也可以作成不可转让的)
(3) 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续运输。
(4) 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 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
(6) 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1) 托运人只需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一次支付费用,一次保险,所有一切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简化了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
(2) 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
(3) 由不同的运经营人共同参与多式联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现有设备作用,选择最佳运输线路,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
2、 国际多式联运责任制
国际多式联运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
目前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制主要有三种:统一责任制、网状责任制和<联合国国我式联运公约>综合前两者所采用“修正统一责任制”。我国使用“网状责任制”
海上区段按<海牙规则>处理。
铁路区段按<国际铁路运输公约>处理
公路区段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处理
航空区段按<华沙公约>处理
3、国际多式联运主要的组织形式是:海陆联运、陆桥运输、海空联运等。
国际多式联运中,陆桥运输(Land bridge service)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陆桥运输是远东—欧洲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形式,线路有西伯利亚大陆桥和北美大陆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