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肥 料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 品目05.11的动物血;
(二) 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符合下列注释二(一)、三(一)、四(一)或五所规定的化合物除外];
二、品目31.02只适用于下列货品,但未制成品目31.05所述形状或包装:
(一)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规定的货品:
1.硝酸钠,不论是否纯净;
2.硝酸铵,不论是否纯净;
3.硫酸铵及硝酸铵的复盐,不论是否纯净;
4.硫酸铵,不论是否纯净;
5.硝酸钙及硝酸铵的复盐(不论是否纯净)或硝酸钙及硝酸铵的混合物;
6.硝酸钙及硝酸镁的复盐(不论是否纯净)或硝酸钙及硝酸镁的混合物;
7.氰氨化钙,不论是否纯净或用油处理;
8.尿素,不论是否纯净。
(二) 由上述(一)款任何货品相互混合的肥料;
(三) 由氯化铵或上述(一)或(二)款任何货品与白垩、石膏或其他无肥效无机物混合而成的肥料;
(四) 由上述(一)2或8项的货品或其混合物溶于水或液氨的液体肥料。
三、品目31.03只适用于下列货品,但未制成品目31.05所述形状或包装:
(一)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规定的货品:
1.碱性熔渣;
2.品目2510的天然磷酸盐,已焙烧或经过超出清除杂质范围的热处理;
3.过磷酸钙(一过磷酸钙、二过磷酸钙或三过磷酸钙);
4.磷酸氢钙,按干燥无水产品重量计含氟量不低于0.2%。
(二) 由上述(一)款的任何货品相互混合的肥料,不论含氟量多少。
(三) 由上述(一)或(二)款的任何货品与白垩、石膏或其他无肥效无机物混合而成的肥料,不论含氟量多少。
四、品目31.04只适用于下列货品,但未制成品目31.05所述形状或包装:
(一)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规定的货品:
1.天然粗钾盐(例如,光卤石、钾盐镁矾及钾盐);
2.氯化钾,不论是否纯净,但上述注释一(三)所述的产品除外;
3.硫酸钾,不论是否纯净;
4.硫酸镁钾,不论是否纯净。
(二) 由上述(一)款任何货品相互混合的肥料。
五、磷酸二氢铵及磷酸氢二铵(不论是否纯净)及其相互之间的混合物应归入品目3105。
六、品目31.05所称“其他肥料”,仅适用于其基本成分至少含有氮、磷、钾中一种肥效元素的肥料用产品。
第三十二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注释】
一、本章不包括:
(一) 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学元素及化合物(品目32.03及32.04的货品、品目32.06的用作发光体的无机产品、品目32.07所述形状的熔融石英或其他熔融硅石制成的玻璃及品目32.12的零售形状或零售包装的染料及其他着色料除外);
(二) 品目29.36至29.39、29.41及35.01至35.04的鞣酸盐及其他鞣酸衍生物;
(三) 沥青胶粘剂(品目27.15)。
二、品目32.04包括生产偶氮染料用的稳定重氮盐与偶合物的混合物。
三、品目32.03、32.04、32.05及32.06也包括以着色料为基本成分的制品(例如,品目32.06包括以品目25.30或第二十八章的颜料,金属粉片及金属粉末为基本成分的制品)。该制品是用作原材料着色剂的拼料。但以上品目不包括分散在非水介质中呈液状或浆状的制漆用颜料,例如,品目32.12的瓷漆及品目32.07、32.08、32.09、32.10、32.12、32.13及32.15的其他制品来源考试大网。
四、品目32.08包括由品目39.01至39.13所列产品溶于挥发性有机溶剂的溶液(胶棉除外),但溶剂重量必须超过溶液重量的50%。
五、本章所称“着色料”,不包括作为油漆填料的产品,不论这些产品能否用于水浆涂料的着色。
六、品目32.12所称“压印箔”,只包括用以压印诸如书本封面或帽带之类的薄片,这些薄片由以下材料构成:
(一) 金属粉(包括贵金属粉)或颜料经胶水、明胶及其他粘合剂凝结而成的;
(二) 金属(包括贵金属)或颜料沉积于任何材料衬片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