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皇帝讳保,〔一〕孝安长子也。母早薨,〔二〕追谥恭愍皇后。〔三〕上幼有简厚之质,体有敦悫之性,宽仁温惠。〔四〕始入小学,诵孝经章句,〔五〕和熹皇后甚嘉之,以为宜奉大统。年六岁,永宁元年,为皇太子。受业尚书,兼资敏达。〔六〕初,乳母王男、厨监邴吉为大长秋江京、中常侍樊丰等所谮愬,〔七〕京惧有后害,遂共构太子,〔八〕太子坐废为济阴王。〔九〕安帝崩,〔一0〕北乡侯即尊位。王废绌,不得上殿临棺,而悲哀泣血,不下餐粥。〔
一一〕北乡侯薨,车骑将军阎显等议:〔一二〕“前不用济阴王,今用怨人。”〔一三〕白阎太后,复征诸王子,〔一四〕闭门发兵。〔
一五〕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共讨贼臣,〔一六〕以迎济阴王于德阳殿西钟下,〔一七〕即皇帝位。司空刘授以阿附恶逆,〔一八〕辟召非其人,策罢。永建元年,〔一九〕太傅冯石、太尉刘熹以阿党权贵,李郃以人多疾疫免。三年,〔二0〕大傅桓焉无清介辟召,策罢。四年,〔二一〕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诏曰:“
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喻明珠之瑞,求媚烦扰,珠今封却还。”太尉刘光、司空张皓以阴阳不和,〔二二〕久讬病,策罢。司徒许敬为陵轹使者策罢,以千石禄终身。〔二三〕六年,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二四〕以师会为汉归义叶调邑君,赐其君紫绶,及掸国王雍由亦赐金印紫绶。阳嘉元年,〔二五〕望都、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为不祠北岳所致。诏曰:“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孤幼。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比不奉祠,淫刑放滥,害加孕妇。”二年,〔二六〕汝南童子谢廉、河南童子赵远,〔
二七〕年十二,〔二八〕各通一经。以太学初缮,应化而至,〔二九〕皆除郎中。疏勒王盘遣使文时诣阙,〔三0〕献师子、封牛,师子形似虎,正黄,有髯耏,尾端茸毛大如斗。冬十月庚午,〔三一〕以春秋为辟雍,隶太学,随月律。十月作应钟,三月作姑洗。元和以来,音戾不调,修复黄钟,作乐器,如旧典。四年,〔三二〕太尉施延以选举贪污,策罢。诏曰:〔三三〕“ 朕以不德,谪见于天,零陵言日食,〔三四〕京师不觉。”永和元年,〔三五〕大将军夫人躬先率下,淑慎其身,追号为开封君。六年十二月诏:〔三六〕“故将军马贤,前伐西夷,克敌深入,父子三人同命,其以汉中南郑之武阳亭封贤孙承先为武阳亭侯,〔三七〕食租税。”汉安元年,〔三八〕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时以远近献马众多,〔三九〕园厩充满,始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八月,〔四0〕遣侍中杜乔、光禄大夫周举等八人分行州郡,〔四一〕颁宣风化,举实臧否。二年,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四二〕建康元年八月,帝崩于玉堂前殿,在位十九年,时年三十。遗诏无起寝庙,衣以故服,珠玉玩好皆不得下,务为节约。葬宪陵,庙曰敬宗。御览卷九二
有司奏言:“孝顺皇帝弘秉圣哲,龙兴统业,稽干则古,钦奉鸿烈。宽裕晏晏,宣恩以极,躬自菲薄,以崇玄默。遗诏贻约,顾念万国。衣无制新,玩好不饰。茔陵损狭,不起寝庙,遵履前制,敬□慎终,有始有卒。孝经曰:‘爱敬尽于事亲,〔四三〕而德教加于百姓。’诗云:‘敬慎威仪,〔四四〕惟民之则。’臣请上尊号曰敬宗庙,天子世世献奉,藏主祫祭,进武德之舞,如祖宗故事。”露布奏可。〔四五〕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中常侍籍建,遇奸追臣,〔四六〕追封为汝阴东乡侯。〔四七〕书钞卷四七
〔一〕 “孝顺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孝顺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八、卷一九。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母早薨”,范晔后汉书顺帝纪载:“母李氏,为阎皇后所害。”
〔三〕 “追谥恭愍皇后”,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二年载:“夏六月己酉,追尊谥皇妣李氏为恭愍皇后,葬于恭北陵。”
〔四〕 “宽仁温惠”,书钞卷六仅引此一句。
〔五〕 “诵”,书钞卷一二引作“ 通”。
〔六〕 “兼资敏达”,书钞卷二二仅引此一句。
〔七〕 “乳母王男、厨监邴吉为大长秋江京、中常侍樊丰等所谮愬”,此句下聚珍本有“ 杀之,太子数为叹息”二句,系据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增补。
〔八〕 “遂共构太子”,“构”字下聚珍本有“陷”字。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同。
〔九〕 “太子坐废为济阴王”,此安帝延光三年九月事。袁宏后汉纪卷一七延光三年载: “九月丁酉,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太子尝有疾,避于野王君王圣第。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吉与中常侍江京、樊丰及圣、永等争言相是非,遂诬谮男等,皆幽死狱,父母妻子徙日南。太子思恋男等,数为叹息。圣、永惧有后患,乃与京、丰共谮构太子。是时阎后宠盛,京、丰媚于阎显等,信之,遂与后共助毁太子。……是日太子废。”袁纪所云“永”,指王永,为王圣女。
〔一0〕“安帝崩”,此句上聚珍本有“明年三月”一句,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同。
〔一一〕“下”,书钞卷六引作“暇 ”。
〔一二〕“车骑将军阎显等议”,原脱“将军”二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三〕“今用怨人”,此文义未完,当有阙脱。袁宏后汉纪卷一七云:“北乡侯薨,车骑将军阎显、中常侍江京等谋曰:‘前不用济北王,今立之,后必怨人。’”
〔一四〕“复征诸王子”,“征”字下聚珍本有“立”字。范晔后汉书顺帝纪云:阎显等白太后,“秘不发丧,而更征立诸国王子”。袁宏后汉纪卷一七云:阎显等“乃言于太后,征济北王、河间王子,将以为嗣”。
〔一五〕“闭门发兵”,此句聚珍本作“闭宫门,屯兵自守”,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同。
〔一六〕“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共讨贼臣”,“孙程等十九人”,包括中黄门孙程、王康、黄龙、彭恺、孟叔、李建、王成、张贤、史泛、马国、王道、李元、杨佗、陈予、赵封、李刚、魏猛、苗光,长乐太官丞王国,见范晔后汉书宦者孙程传。“讨”,原误作“计”,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贼臣”下聚珍本有“江京等”三字。
〔一七〕“德阳殿西钟下”,据通鉴卷五0载,安帝延光三年九月,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居于德阳殿西钟下。胡三省注云:“按帝纪,德阳殿在北宫掖庭中。蔡质汉仪曰:‘正月旦,天子幸德阳殿,临轩,公、卿、将、大夫、百官各陪朝贺,蛮、貊、胡、羌朝贡毕见,属郡计吏皆觐,宗室诸刘杂会。’又曰:‘德阳殿,周旋容万人,陛高二丈,皆文石作坛,激沼水于殿下,天子正旦、节会朝百僚于此。’”
〔一八〕“司空刘授以阿附恶逆”,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延光四年十一月载: “司空刘授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以阿附恶逆,辟召非其人,策罢。”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一九〕“永建元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元年正月载:“辛巳,太傅冯石、太尉刘熹、 司徒李郃免。 ”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冯、刘以阿党权贵,李郃以人多疾疫免。”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0〕“三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三年载:“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无清介辟召,策罢。 ”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一〕“四年”,此句至“今封珠却还”诸句原无。稽瑞引云:“
顺帝永安四年,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诏曰:‘海内颇害异,而砻不惟竭忠,而喻明珠之求也,求媚烦扰。’令封珠还蒲密。”御览卷八0二引云:“永建四年,汉阳太守文砻献大珠。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谕明珠之瑞求媚,今封珠却还。’”事类赋卷九引云: “永建四年,汉阳太守文砻献大珠。顺帝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喻明珠之瑞以求媚,今封珠却还。’”今综合三书所引增补。聚珍本云:永建 “四年,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惟竭忠,而远献明珠以求媚。’令封珠还蒲密”。字句稍异。袁宏后汉纪卷一八载永建四年献珠事云:“五月,汉阳都尉献大珠。诏曰:‘海内有灾,太官减膳,都尉不宣扬本朝,而献珠求媚,今其封还。’”
〔二二〕“太尉刘光、司空张皓以阴阳不和”,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四年五月载:“丁巳,太尉刘光、司空张皓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以阴阳不和,久讬病,策罢。”今据李贤注,又参酌 范书增补。
〔二三〕“司徒许敬为陵轹使者策罢,以千石禄终身”,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四年载:“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许敬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为陵轹使者策罢,以千石禄终身。”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四〕“六年,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六年载:“十二月,日南徼外叶调国、掸国遣使贡献。” 其下李贤引“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云云四句作注,今据增补。“六年”一句,系据范书补入。玉海卷一五二引“遣使师会诣阙”一句。
〔二五〕“阳嘉元年”,此句至“害加孕妇”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元年载:“ 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李贤注云:“望都,县名,属中山国,今定州县也。章帝改曲逆为蒲阴,亦属中山,与望都相近,故城在今定州北。东观记亦作‘蒲’,本多作‘满’字者,误也。东观记又云:‘为不祠北岳所致。诏曰:“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孤幼。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比不奉祠,淫刑放滥,害加孕妇”也。’”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六〕“二年”,此句至“皆除郎中”诸句原无,书钞卷六三引,今据增补。
〔二七〕“赵远”,当作“赵建”,姚本、聚珍本作“赵建”,御览卷二一五、唐类函卷五五亦引作“赵建”。书钞卷五六引续汉书云:“左雄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 汝南谢廉、河南赵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范晔后汉书左雄传同,皆可证“赵建”二字为是。
〔二八〕“十二”,姚本同,御览卷二一五引亦同,聚珍本作“十三”,唐类函卷五五引同。按“十二”不误,书钞卷五六引续汉书、范晔后汉书左雄传皆云谢廉、赵建年十二。
〔二九〕“应化而至”,此句御览卷二一五引同,姚本作“应召而至”,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六三、唐类函卷五五引与姚本同。聚珍本作“
召而至”。
〔三0〕“疏勒王盘遣使文时诣阙” ,此句至“尾端茸毛大如斗”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阳嘉二年六月载:“疏勒国献师子、封牛。”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疏勒王盘遣使文时诣阙。”又御览卷八八九引东观汉记云:“阳嘉中,疏勒国献师子、封牛,师子形似虎,正黄,有髯耏,尾端茸毛大如斗。” 此句至“尾端茸毛大如斗”诸句即据李贤注和御览所引增补。事文类聚后集卷三六、卷五六,玉海卷一五四,笺注倭名类聚抄卷七亦引,字句与此略同。聚珍本漏辑 “师子形似虎”云云诸句。
〔三一〕“冬十月庚午”,此句至“ 如旧典”诸句原无,隋书音乐志下引为东观汉记顺帝纪中文字,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阳嘉二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李贤注、玉海卷一0四仅引“元和以来,音戾不调,修复如旧典”三句。玉海卷六两引,一引字句与隋书音乐志下所引全同,一引字句与范书顺帝纪李贤注所引相同。范书顺帝纪阳嘉二年载:“冬十月庚午, 行礼辟雍,奏应钟,始复黄钟,作乐器随月律。”
〔三二〕“四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四年载:“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以选举贪污,策罢。” 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书钞卷五一引东观汉记云:“太尉张酺、郑洪、徐防、赵喜、随延、宠桓,并以日蚀免。”“随延”疑即“施延”之讹。
〔三三〕“诏曰”,此句至“京师不觉”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阳嘉四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三四〕“零陵言日食”,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六载:“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阳嘉四年闰六月。
〔三五〕“永和元年”,此句至“追号为开封君”诸句原无。书钞卷四八引东观汉记顺帝纪云:“大将军夫人躬先率下,淑慎其身,超号为开封君。即大将军梁冀之妻也。”“大将军夫人”云云,似为顺帝诏文。末句系虞世南所加注释之语,且又有讹误。范晔后汉书梁商传载:阳嘉“三年,以商为大将军,固称疾不起。四年,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诣阙受命。明年,夫人阴氏薨,追号开封君,赠印绶”。所谓“明年”,即永和元年,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二载: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所谓 “后母”,即梁商妻阴氏。从范书、司马彪书记载来看,书钞“超号”二字当作“追号”,“梁冀”二字当作 “梁 商”。今据书钞所引,又参酌范书、司马彪书增补“永和元年”至“追号为开封君 ”诸句。
〔三六〕“六年十二月诏”,此句至 “食租税”诸句原无,书钞卷四七引东观汉记顺帝纪有此段文字,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永和”二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三七〕“其以汉中南郑之武阳亭封贤孙承先为武阳亭侯”,范晔后汉书西羌传载:永和“ 五年夏,且冻、傅难种羌等遂反叛,攻金城,与西塞及湟中杂种羌胡大寇三辅。……拜马贤为征西将军,…… 且冻分遣种人寇武都,烧陇关,掠苑马。六年春,马贤将五六千骑击之,到射姑山,贤军败,贤及二子皆战殁。顺帝愍之,赐布三千匹,谷千斛,封贤孙光为舞阳亭侯,租入岁百万”。与此略异。
〔三八〕“汉安元年”,此下三句原无,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二载:“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刘昭注引东观汉记云:“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今据刘昭注,又酌取司马彪书字句增补。
〔三九〕“时以远近献马众多”,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汉安元年载:“秋七月,始置承华厩。”其下李贤引此下四句作注,今据增补。玉海卷一四八亦引此下四句,文字与李贤注全同。御览卷一九一引云:“顺帝汉安元年,始置承华厩舍令。 ”东汉会要卷三四“顺帝汉安元年,始置承华厩”下引东观汉记注云:“时以远近献马众多,园厩充满,始置。”
〔四0〕“八月”,此句上原有“汉安元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四一〕“八人”,谓侍中杜乔、光禄大夫周举、守光禄大夫郭遵、冯羡、栾巴、张纲、周栩、刘班,见范晔后汉书顺帝纪。
〔四二〕“二年,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此二句原无,御览卷八五三引东观汉记云:“顺帝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按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汉安二年十月载:“丙午,禁沽酒。”顺帝诏当在汉安二年。今据御览所引,又参酌范书增补此二句。
〔四三〕“爱敬尽于事亲”,此下二句见孝经天子章。
〔四四〕“敬慎威仪”,此下二句见诗大雅抑篇。
〔四五〕“露布奏可”,玉海卷六四引云:“有司奏孝顺号曰敬宗,露布奏可。”又卷二0三引云:“有司奏孝顺号,露布奏可。”“露布”,谓不加检封,公开宣布。此条东汉会要卷四引,首句前有 “顺帝崩”一句,其余诸句文字全同。
〔四六〕“遇奸追臣”,此四字有讹误。姚本、聚珍本和陈禹谟刻本书钞皆无此四字。
〔四七〕“追封为汝阴东乡侯”,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皆入籍建传。按书钞卷四七于此条前冠有“东观汉顺帝纪云”七字,可见当入顺帝纪。中常侍籍建追封为汝阴东乡侯的具体时间不详,姑将此条文字置于顺帝纪末。范晔后汉书宦者孙程传云:“初,帝(谓顺帝)见废,监太子家小黄门籍 建、傅高梵、长秋长赵熹、丞良贺、药长夏珍皆以无过获罪,建等坐徙朔方。及帝即位,并擢为中常侍。……建后封东乡侯,三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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