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特大城市为契机,以保护母亲河、水资源为出发点,以建立科学长效管理机制为手段,以环境整治和景观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富有特色的城市水系生态景观,使运河成为的亮丽风景线。
二、整治目标
(一)实施河堤除险加固、疏浚清障、地质灾害整治工程,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城市安全。
(二)实施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使运河水质明显改善,确保城市生活备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实施河道沿线重要节点景观建设工程,营造特色水系景观,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形成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协调的城市生态景观区。
三、整治范围及年度工作重点
整治范围为运河全段,起于汤渡河水库,止于入江口,全长30.5公里。运河保护的具体范围由市规划局、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在今年月底前负责划定。
年工作重点为:高标准编制完成运河水源保护与景观工程规划,科学指导运河整治;实施运河全线截污工程,确保运河水质明显改善;开展运河沿线拆违、垃圾和菜地清理等专项整治,促进运河周边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启动运河下游重点节点景观工程建设,营造运河特色景观。
年工作重点为:启动河道除险加固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启动污染治理工作;启动运河中上游重点节点景观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年工作重点为: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工作,建立运河管理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及进度要求
(一)编制整治规划。聘请高水平设计单位在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运河水源景观工程及综合整治规划。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
(二)治理内源污染。开展河道清淤,解决内源污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编制完成运河三年清淤实施计划。年完成清淤总量的60%,年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夷陵区政府、西陵区政府、伍家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
(三)清理生活垃圾。组织清捞运河水面漂浮物,清理沿岸垃圾,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健全和完善运河沿线环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年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夷陵区政府、西陵区政府、伍家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供电公司
(四)拆除违章建筑。组织开展运河沿岸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将运河河道保护范围内违章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年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夷陵区政府、西陵区政府、伍家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利水电局
(五)清理违规种植和坟墓。对运河保护范围内乱挖乱种的菜地予以清除,对坟墓进行迁移。年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夷陵区政府、西陵区政府、伍家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利水电局
(六)实施沿岸绿化。根据沿岸垃圾、菜地及违章建筑清理拆除情况,结合挡堤保护要求,制定运河沿岸绿化方案,按照“清除一块,绿化一块”的要求,种植与沿岸景观相协调、与河堤保护要求相适应的植物。年完成工作总量的50%,年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夷陵区政府、西陵区政府、伍家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供电公司
(七)实施堤防加固。全面调查运河沿线堤岸坍塌、损毁情况,编制堤防险情险段加固计划,明确加固内容和完成时限,保障运河堤防安全。年编制完成除险加固方案,年完成工程量的50%,年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夷陵区政府、西陵区政府、伍家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防治地质灾害。全面排查沿河地质灾害隐患,制定运河沿线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实施分类治理。年完成实施方案,启动重点安全隐患治理,年全部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夷陵区政府、西陵区政府、伍家岗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委、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