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州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考察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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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推动上要突出激励作用。根据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调整管理权限,将区级主管部门的部分管理权限下放到镇、街,使行政职能的配置逐步走向科学化,真正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格局。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年终对各镇工作情况进行效能绩效评估,由区财政拿出部分资金作为不同评估等级对应的不同奖励基金。这样,既为各镇的市容环境事业提供了资金保障,也可充分调动各镇在城镇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2、规划设计上要体现前瞻思维。在城市规划设计上要优先考虑市容景观、环卫设施配套和便民市场。特别是在新建居民小区,必须留有载体建设余地。不能先建设后配套,前建楼后整修。免除了开发商的一切责任,结果造成只建楼,不配套,等到了大量居民集中,出现了结构性环境问题,再解决就为时已晚了,到那时即使有资金也没地方建。所以城市建设要全面考虑,超前思维,不可偏废,不能只顾眼前吸引开发商免除配套费用,而遗留后患。
3、建章立制上要强调长效机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应逐步建立管理制度化、作业市场化、监督社会化、执法专业化的城市管理新机制。管理上,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和辖区责任考核制;作业上,推行道路保洁权、公厕管理权、灯箱广告权等的拍卖或招标方式,把城市管理工作推向市场运作。
4、宣传发动上要侧重自觉意识。变他律为自律,变被动为主动,增强以人为本的群众性市容环境意识。把中、小学校作为普法的重要阵地,将市容城管法规纳入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通过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镇政府、村委会等向市民、村民、学生进行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鄙视影响市容环境不文明行为,抵制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提高广大群众的市容城管意识,自觉维护全区市容环境秩序。
5、具体问题上要结合实际情况。一是环境建设要注重实效。对于全区主干道路,例如津沽路两侧垃圾外露问题,可否以垃圾桶代替垃圾池,全部取缔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池;对于商业门脸店外经营问题,应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并赋予主管部门暂停门脸经营的处罚权,实现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经常化。二是设施建设要确保资金一次性到位投入。在目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各种设施设备的淘汰率很高,为避免重复投入,造成资金浪费,所以在建设市容环境设施和购置设备上尽量采用高科技、现代化的设施设备,保证充足的资金,不能现在花小钱,将来花大钱。三是机制建设要科学合理。对于市容环境整体管理上运转有漏洞、衔接不好问题,应完善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社会化、执法授权合法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设施配套制度化和部门协调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