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
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农村药品安全问题实质是个“三农”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因此,各级要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对假劣药品危害性的认识,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事来抓。一是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乡(镇)政府除分管领导外要有专人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真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地方政府应在财力上支持,以保证食品药品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各级要建立配套的药品安全“两网”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在部门协作上,药监、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要相互协作,及时反馈情况,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二)加快“两网”建设,确保药品安全。抓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解决农村药品安全问题的关键。一是要建立药品配送网络。药品采取两种形式进行配送:1、取得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2、取得GSP认证的零售连锁企业直接配送。要求配送到乡、村和集镇覆盖率达100,同时乡、村要从药品合法渠道采购药品药械达100,编牢供应网,保证农村药品供应渠道畅通,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二是要建立药品监督网络。要从根本上解决药品安全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届、各级各部门、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村干部为药品质量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使他们成为药监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
(三)强化四抓,不断提高农村药品监管工作水平。一是要抓源头监管,重点抓好药品生产企业的GMP监管和药品批发企业的GSP监管。为防止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定人定点落实责任制。二是要抓终端监管,重点抓好零售药店GSP监管和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管要在加强药房的硬件设施和提高医疗机构涉药人员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及药品管理水平上下功夫。督促医药单位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改善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入库入柜。三是抓市场整顿和管理,进一步加大药品稽查力度。既要加强日常监管,又要定期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个体游医药贬的非法行医卖药活动,狠狠打击隐蔽深、活动猖獗的无证地下药品经营窝点,努力营造农民群众放心、安心地饮食用药安全环境和企业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四是抓好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制,坚决杜绝未经培训人员从事药品销售、经营行为。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指导广大农民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强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及药械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违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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