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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上岗演讲稿(4)

20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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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委组织部按照《考核办法》分别在正副处级干部所在部门全体人员中对正副职进行民主评议。正职的民主评议结果占被考核干部总成绩的20%;副职的民主评议结果占被考核干部总成绩的15%;

7、召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局(处、室)正职述职大会。正职领导干部在大会上进行述职。由考评委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情况进行评议。考评委评议采取记名打分形式。考评委的打分成绩占被考核干部总成绩的30%。其中,分管主任(含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打分权重占被考核干部总成绩的30%;参加述职大会的同级干部为述职的正职打分,占被考核干部总成绩的20%。

正职综合得分=部门民主评议分数*20% 考评委打分*30% 分管主任(含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打分*30% 同级正职打分*20%。

8、召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局(处、室)副职述职大会。副职领导干部在大会上进行述职。由考评委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情况进行评议。考评委评议采取记名打分形式。考评委的打分成绩占被考核干部总成绩的30%。其中:分管主任(含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打分权重占被考核干部总成绩的25%;各局(处、室)正职为副职的打分权重占被考核干部总成绩的20%;参加述职大会的同级干部为述职的副职打分,占被考核干部总成绩的10%。

副职综合得分=部门民主评议分数*15% 考评委打分*30% 分管主任(含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打分*25% 部门正职打分*20% 同级副职打分*10%。

9、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局(处、室)正副职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报工委审批。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

(三)第三阶段:竞争上岗阶段(2001年2月上旬至月底)。

10、确定正副职竞争上岗的职位。根据局(处、室)正、副职考核成绩的排列情况,采取绩优者优用、绩劣者淘汰的竞争原则,排在正职最后一位的人员,不再担任正职领导职务;排在副处级干部最后两位的,不再担任副职领导职务。召开工委会议,按照新设立机构、职位要求及此次干部调整的原则安排适当岗位。通过考核淘汰和其他原因在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机构改革后新设立的机构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11、工委以文件形式下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局(处、室)竞争上岗正副职位公示通知》,对竞争上岗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示。在泰达有线电视台、泰达政府网公布。

12、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资格。参加正职空缺岗位竞争的人选,按照正职空缺岗位一比二的比例,在副职考核成绩排在相应位置的人员中产生。参加副职竞争上岗人员,在现有副职、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优秀科级干部中产生。

13、在《通知》公布两天内,符合竞争上岗资格的人员进行报名,填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局(处、室)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登记表》,每人限报两个岗位;

14、召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局(处、室)竞争上岗演讲大会。竞争上岗人员在10分钟内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分析自己的优劣势、拟任工作的思路和个人态度。考评委员会用5分钟时间进行提问,参加竞争人员进行答辩。考评委员会以记名方式投票,提出任职初选名单;

15、工委组织部对新提任的初选对象进行组织考察,报工委批准,确定拟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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