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今后5年将培训10万中西部地区公务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表示,“十二五”时期中国将加大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培训合作力度,同时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公务员培训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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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的消息,“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中国将继续抓好公务员对口培训,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地区有关省市将为中西部地区培训10万名公务员。
据了解,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始于2000年,由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8个东部省市为中西部地区开展对口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中西部地区骨干公务员1.3万余人,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中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热烈欢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士秋表示,“十二五”时期中国将加大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培训合作力度,同时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公务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对口培训向西藏和新疆等地进行政策倾斜。
杨士秋说,公务员对口培训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培训内容,着力抓好优势产业开发、低碳经济、公共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专题培训。
杨士秋同时表示,中国将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
杨士秋介绍说,按照刚刚出台的《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在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规定上有两方面重要变化:公务员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要求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规定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