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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讲义--自然人(3)(1)

2013-06-03 

  六、 证明公民身份法律文件和公民的住所

  1.户籍

  户籍是确定公民民事法律地位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

  户籍主要确定以下事实:姓名及其变更、出生、住所、收养、婚姻状况、死亡或宣告死亡等,是国家实施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制定人口和其他政策的基本依据。

  2.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是记载居民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出生时间等,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重要法律凭证。对居民活动和社会管理提供极大便利。

  3.住所

  住所是公民惯常居住地,是公民生活及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

  公民以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公民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所地视为住所。

  七、 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及财产责任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个体经济单位。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八、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财产责任

  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经济单位。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与个体工商户相同。

  九、 个人合伙

  (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条件,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经济联合体。组成合伙的公民为合伙人;由合伙人组成的组织称为合伙。

  2.特征

  (1)合伙的成立以合伙协议为依据;

  (2)合伙人必须参加经营或劳动;

  (3)合伙人共同出资或提供条件;

  (4)合伙人共同分享利益;

  (5)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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