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5%)
1.税目:
(1)转让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著作权和商誉。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2.计税依据: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收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全部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
(3)个人住房的销售(有变化):
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税;
超过5年:非普通住房: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税。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4)新增知识点
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起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该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九、计税依据的相关规定(第三节内容)
1.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同类价格或组成计税价):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通信工程营业额不包括安装设备的价值。
5.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6.纳税人按规定扣除有关项目,需要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否则该项目不得扣除。合法有效凭证包括:
①发票;
②财政票据;
③签收单据,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典型例题4-11】
某运输公司2011年8月客运收入60万元、保价收入2万元;货运收入100万元、集装箱使用费3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0.234万元。该公司2005年8月应纳营业税( )万元。
A.4.8 B.4.95
C.4.916 D.4.766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营业税=(60+2+100+3)×3%-0.234÷(1+17%)×17%=4.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