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原则
税法原则 | 重点内容 |
法定原则 |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原则。要件法定指课税要素必须以法律形式作出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
公平原则 |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对待,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与特别优惠。 【典型例题】对税法执法中收到的不公正待遇,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制度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体现了税收的()原则。 A.公平主义B.法律主义C.实质课税D.法律优位 『正确答案』A |
效率原则 | 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
实质课税原则 | 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可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 【典型例题】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减少计税所得,税务机关有权重新估定计税价格,并据以计算应纳税额, 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法定原则B.公平原则C.效率原则D.实质课税原则 『正确答案』D |
法律优位原则 |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保持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的陈述错误的是()。 A.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即排除普通法的适用 B.随着特别法的规定,原有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即告废止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D.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正确答案』B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即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典型例题】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在新所得税法实施前的某项偷税行为,在计算该企业应当补缴的税金时按原税法执行,该处理遵循了()原则。 A.新法优于旧法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正确答案』D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典型例题】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新法优于旧法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C.程序优于实体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正确答案』C |
【2010年考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新法优予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正确答案』ABCD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权利主体(双主体):
(1)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2)履行纳税义务的人:确定原则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权利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
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税法的灵魂。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2010年考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