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考试,不管是侧重用考察语言能力的TOEFL,IELTS,还是以语言为载体,考察思维能力的SAT,GRE,GMAT,在阅读这一部分,都会有对逻辑关系的考查。我们就以TOEFL为例,从本质上说,托福考试是一项结构化考试,如果你能抓住托福阅读文章中的连接词,敏感而准确地把握逻辑关系,即使单词量不够,也不一定知晓每一个语法成分的称呼,获得一个理想的分数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这也许就是很多学生一直在追求的传说中的“语感”吧。
这种“结构感”,对于国内“变态级”英语考试——考研英语也有用武之地,我们做过一个测试,一个长期教授托福阅读的老师,用“结构法”解题,也可以获得75+的高分成绩,这是很多奋斗在考研中的考生都梦寐以求的一个分数。
具体来说,“linkers”可以用来表示因果、转折、比较、让步、递进、例证等逻辑关系,在托福阅读考试中,考察最频繁的当属因果关系、转折关系、例证关系和类比/对比关系。在解题技巧的训练中,要着重抓住这四大逻辑关系和八类常见题型之间的联系。
比如因果关系会普遍的出现在细节题和推理题当中,细节题重点考察的句子理解和同义替换的能力是突破其他题型的基础,除此之外,细节题是备考的重要原因还在于它在一套考题中所占的比重,在OG书上第38页有细节题的详细介绍,在真题中,一篇14道题的文章,细节题最多可以有7题之多,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成也细节,败也细节。
推理题有时候和细节题也会发生交叉,有的细节题需要一点推理,而有的推理题则完全在解题方法和步骤上等同于细节题。在常见的表示因果关系的连接词中,诸如像“because/so”这种初级阶段的用词已不是考察的重点,到了托福阶段我们得关注像ascribe…to…; attribute…to…这类高级一点的表达。出现在题干当中的表达则有如:explain / account for / be responsible for 等等。
很多同学在用be responsible for 的时候会忽视该短语体现因果的作用,这值得我们注意。另外还有一些比较高级的表达,比如放在句首的“Given”, “for the sake of”以及”by virtue of ”等。在解题过程中,问原因的题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有因果关系提示词和没有因果关系提示词的。
如果定位句的句首出现了“As a result”这样的表达,我们很自然的就会知道答案在这句话的前一句。如果没有提示词,则需要按照就近原则看上下文。很多时候,老外在写段落时还会出现这样的结构就是”Topic Sentence(conclusion)+ explanation +details”.段首是一个结论,第二句是这个结论得来的缘由,第三句开始陈述细节,这值得我们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