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
[解析](1)选项A: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其中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选项D: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不能认定为无效。
2.
[答案]AD
[解析](1)选项A: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失效
(2)选项B: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要约没有发生过效力,就没有失效的问题
(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4)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3.
[答案]AD
[解析]选项BC:属于无效合同。
4.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被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选项C: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3)选项D:合同被撤销的,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5.
[答案]ABD
[解析]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6.
[答案]ABD
[解析]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1)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恢复了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
[答案]ABCD
[解析]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即只有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才可以行使代位权。
8.
[答案]ABCD
[解析]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的,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均已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9.
[答案]BC
[解析](1)选项B: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选项C: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B: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
(2)选项CD: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在本题中,不属于连带保证,只能向甲公司追偿。
11.
[答案]ABC
12.
[答案]ABC
[解析]选项D:最高额保证中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13.
[答案]ACD
[解析]选项B: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14.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即8月1日)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选项CD: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5.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