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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强化知识点——营业税相关规定(4)

2013-04-26 
读书人网整理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强化知识点,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第六节 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3%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是邮政业、电信业以及与邮政、电信业相关的劳务。

  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

  税目:邮政业、电信业、邮政电信业、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电话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其他邮政电信业务。

  【关注1】电信企业开展业务附带赠送的电信服务,不征营业税;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不征营业税。

  【关注2】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不征营业税。

  【关注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讯服务,不征营业税。

  【考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业务,应当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是( )。

  A.通信线路安装

  B.超市销售电话卡

  C.代办电信工程

  D.电信部门销售通信器材并提供通信服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电信物品销售",属于"邮电通信业"的征税范围,要缴纳营业税。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1.全额计税,如:邮汇、传递函件或包件。

  2.差额或收益额计税,如:报刊发行、邮政储蓄。

  3.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4.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税收优惠:

  1.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有变化和新增 P231

  【例题·多选题】按照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业务以营业收入减去一定的支出作为计税依据的有( )。

  A.邮务物品销售

  B.邮政储蓄

  C.电信部门提供跨省电信业务

  D.报刊发行

  E.邮政快递业务

  『正确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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