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提高规划质量和水平
①重视区域发展问题,处理好城市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城镇体系规划是指导一定区域经济、社会和空间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是重要政府职能。
②城市总体规划是解决城市发展方向、战略和城市布局结构等重大问题,同时配合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建设,做好各类工程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别是对城市防灾规划要引起高度重视。
③加强和改进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详细规划是对城市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控制的直接依据,关系重大。当前要根据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继续深化、细化总体规划,特别是抓好重点开发地区、重点保护地区和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详细规划要严格依据总体规划和有关规范进行,要认真研究规划的实施机制,提高详细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强化土地开发利用控制指标体系的法律效力,为依法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④严格规范城市规划的审批制度,依法做好审批工作,严把规划质量关。规划审查是规划审批重要的前期工作。
(3)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完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是推进城市规划工作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目的)
立法工作遵循原则:
①按照《立法法》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基本程序进行。
②要强化质量意识,不能简单的追求数量,要研究解决规划立法中带有普遍性、共同性、规律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