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1. 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 ( )
2. 当企业有证据表明其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时,需要对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 )
3. 以前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相对于某种减值迹象反映不敏感,在本报告期间又发生了该减值迹象的,也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 )
4. 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可以该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为基础确定。 ( )
5. 当资产不打算对外出售但存在活跃市场时,可以采用资产的卖方出价确定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 ( )
6. 企业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 )
7. 资产组在认定时,应当以是否独立产生现金净流量为判断标准。 ( )
8. 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通常不考虑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如不考虑该负债金额就无法确认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除外。 ( )
9. 总部资产可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 ( )
10. 商誉发生减值后,在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的持有期间是可以转回的。 ( )
11. 资产减值是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当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可收回金额时,需要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