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疗原则 实行心肺复苏术。 现场及时发现和抢救是重建呼吸和循环,尽快恢复患儿肺部气体交换以及全身血液和氧的供应。
2.护理
(1)常见护理诊断: ① 生命体征改变:与呼吸循环衰竭、脑缺氧有关。② 有外伤的危险:与心肺复苏的实施有关。 ③ 潜在并发症:心律失常,与心肌损伤有关。④ 有感染的危险:与异物吸入或长期机械呼吸有关。 ⑤ 恐惧:与患儿濒临死亡有关。
(2) 护理措施:
① 现场急救:按 ABCDEF 6 点心肺复苏程序有条不紊进行急救。
A.建立通畅气道:去枕使头颈伸展,抬高下颌角避免舌根后坠,清除口、咽腔和气管内分泌物后立即做人工呼吸。
B.人工呼吸:口对口呼吸。 使头尽量后仰,气管伸直,另一手捏住其鼻孔,术者深吸气后,对准患儿口内吹气,直到患儿胸部稍膨起,放松鼻孔,让气体排出,幼婴可以口对婴儿的口鼻一并吹气,牙关紧闭者可采用口对鼻吹气。 吹气与排气的时间之比应为 1 :2。 人工呼吸频率在儿童为 20~24 次/分,婴幼儿 30~40 次/分。 可采用复苏器接口罩,口罩需与患儿面部呈密闭状态,必要时尽快气管插管,插管后接用简易呼吸器或呼吸机,加压给氧和辅助通气。
C.心脏按压,建立血循环:病儿平卧于硬板上,对 10 岁以上儿童抢救者可用双手手掌根部按压胸骨下 1/3 处,使胸骨下陷 3~4CM;对较小婴儿可用双手环抱患儿胸部,将第 2 至第 5 指并拢置于背部,双手大拇指置于胸骨中 1/3 处,然后用两手拇指与其余 4 指同时相对按压,深度约 2CM,频率为 100 次/分。学龄前儿童频率为 80 次/分,儿童频率 60 次/分。 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要同步进行,比例为儿童 5 :1,新生儿 3 :1。 心脏复苏成功的标志:扪到颈、肱、股动脉跳动,测得血压>8KPA(60MMHG );听到心音,心律失常转为窦性心率;瞳孔回缩,口唇、甲床颜色转红。
D.静脉或气管内注射复苏药物:在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的同时,应尽快建立静脉通道,按医嘱及时输入各种药物。
E.心电监护。 F.除颤:选用胸外直流电除颤。
② 复苏后的护理:
A.继续密切观察病情和监测生命体征,保持呼吸道通畅。
B.用监护仪监护时,注意心率变化和异常波形、血压、呼吸和血氧饱和度。 注意周围循环、血气、电解质等变化。
C.注意神志、精神、瞳孔等变化并记录。
D.维持正常体温。 E.做好口腔、鼻孔、眼及皮肤护理。
F.详细记录出入量,保证热量供应。
G.整理抢救设备、补充急救药品。
H.做好患儿家长工作,消除恐惧心理,以便配合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