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熟悉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税务处理的基本原则
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二)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了解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2. 熟悉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了解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直线法
4. 熟悉最短折旧年限
(1)房屋、建筑物: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5)电子设备:3年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1.了解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和折旧方法
2.熟悉最短折旧年限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最短折旧年限为10年;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最短折旧年限为3年。
(四)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了解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不得计算摊销扣除的无形资产
2.熟悉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2)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作为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
(五)其他资产的税务处理
1.熟悉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范围 | 最短摊销年限 |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 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 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 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