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护理评估
(1) 健康史。
(2) 身体状况:根据其心脏代偿功能的不同, 症状的轻重也不同。
Ⅰ 级:日常体力活动不引起不适。 Ⅱ 级:日常体力活动稍感不能胜任。 Ⅲ 级:日常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 轻微活动即感心悸、气急, 休息后无不适。 Ⅳ 级:不能胜任任何活动, 休息时仍有心慌、呼吸困难等心衰表现。
(3) 心理状况:有的病人会因为了解有关知识, 而担心自己无法承受妊娠、分娩的压力, 害怕失去生育的权力, 并担心胎儿的安全, 表现出紧张、恐惧和不安的情绪。
(4) 辅助检查:心电图可有房室增大及心律失常、心肌损害等改变。 B 超可显示瓣膜病变和结构异常等。
2 .主要的护理诊断
(1) 焦虑:与担心不能胜任分娩和胎儿安全有关。 (2) 有感染的危险:与缺氧抵抗力降低、产后宫腔内和产道有创面有关。
3 .护理措施
(1) 降低心脏负荷, 防止心衰发生: ① 妊娠期护理:合理安排休息 ; 观察病情变化 ; 生活护理 ; 用药护理。 ② 分娩期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 减轻心脏负担。 ③ 产褥期护理:观察病情 ; 保证产妇充分休息 ; 告知产妇分娩后至少观察 2 周, 无异常变化方可出院。
(2) 缓解焦虑: ① 耐心听取病人主诉。 ② 保持病房宁静、舒适, 经常巡视病房、询问病人情况。
(3) 预防感染: ① 指导孕妇加强营养, 增加抵抗力 ; 避免劳累和受凉, 少去公共场所,以防止各种感染。 ② 产程中严格无菌操作 ; 临产后遵医嘱使用抗生素直至产后 1 周左右,无感染征象时停药。 ③ 产后测体温每日 4 次, 并观察伤口、子宫复旧、恶露、乳房等情况,发现异常报告医生 ; 注意病房环境清洁, 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定期消毒, 按常规做好会阴护理, 指导病人注意个人卫生。
4 .健康指导
(1) 妊娠前:嘱心功能达 Ⅳ 级或以上者不宜妊娠, 应告之绝对避孕或绝育措施。
(2) 妊娠期: ① 指导病人自测脉搏、胎动, 如出现早期心衰的表现, 应及时就诊 ; ② 指导合理饮食, 进高蛋白、高维生素、高纤维素、低热量饮食, 以防便秘和体重过多增加 ;
③ 指导孕妇预防和及早治疗贫血、上呼吸道感染、维生素缺乏、妊高征等疾病。
(3) 产褥期:与产妇及家属共同讨论出院后妥善照顾产妇及新生儿的措施, 拟定切实可行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