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积压商品住房的处理力度
在前面我们曾提过,1998年底全国积压的商品房达8000万平方米,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占总量的50%左右,形成一种建房越多,积压的闲置房数量越多的不良现象。据国家统计资料显示,每年新增的空置商品房大约在1000万平方米左右?,不良资产的增加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增加,为了防止泰国式金融危机的产生,国家下决心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一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将房地产市场引向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另一方面则大力清理积压商品房。1999年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62号)就是一种信号,在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盘活金融资产,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另外,厦门、广州及全国许多城市也都开始或酝酿类似的处理积压商品房的方案,在今后一段时期,将有相应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