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权力运行: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的立法权。
②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③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④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⑥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国家审判权。
⑦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检察权。
⑧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
(8)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①治理国家方式包括法治和人治两种。
②1996年2月。江泽民同志首次正式明确宣告实行法治。
③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④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具有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具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具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