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优美的环境是人们无时无刻都在追求的目标。最早的造园造诣可以追溯到二千多年祭祀神灵的场地、供帝王贵族狩猎游乐的场地和居民为改善环境而进行的绿化栽植等。初期的园林主要是植物与建筑物的相结合,园林造型比较简单,建筑物是主体,园林仅充当建筑物的附属品。随着社会的发展,园林逐渐摆脱建筑的束缚,园林的范围也不仅局限于庭园、庄园、别墅等单个相对独立的空间范围,而是扩大到城市环境、风景区、保护区、大地景观等区域,涉及人类的各种生存空间。然而总体来说,建造园林的目的是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整地、理水、植物栽植和建筑布置等途径,创造出一个供人们观赏、游憩的优美环境。某些特殊的艺术,如插花、盆景等,因其创作素材和经营手法的相同,都可归于园林艺术的范围。当今的园林形式丰富多彩,园林技术日趋提高,几千年的实践证明,具有长久生命力的园林应该是与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有着密切的联系,和科学技术水平、文化艺术特征、历史、地理等密切相关的,它反映了时代与社会的需求、技术发展和审美价值的取向。
园林在一般情况下总是地形、水、植物和建筑这四者艺术的综合。因此,筑山、理水、植物配置和建筑营造便相应成为造园的四项重要内容。这四项工作都需要通过物质材料和工程技术去实现,所以它是一种社会物质产品。地形、水、植物和建筑这四个要素经过人们有意识地构配而组合成有机的整体,创造出丰富多彩的景观,给予人们美的享受和情操的陶冶。就此意义而言,园林又是一种艺术创作。园林艺术不同于音乐、绘画、雕塑等其他艺术,园林具有实用价值,它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园林艺术正是以这种实用技术为基础的,成为人类文化遗产中弥足珍贵组成部分。园林既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又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 既是一种物质产品,又是一种艺术创作。
创造空间是园林设计的根本目的。每个空间都有其特定的形状、大小、构成材料、色彩、质感等构成要素,它们综合地表达了空间的质量和空间的功能作用。设计中既要考虑空间本身的这些质量和特征,又要注意整体环境中诸空间之间的关系。
空间及其构成要素
空间的本质在于其可用性,即空间的功能作用。一片空地,无参照尺度,就不成为空间,但是,一旦添加了空间实物进行结合便形成了空间,容纳是空间的基本属性。“地”、“顶”、“墙”是构成空间的三大要素,地是空间的起点、基础;墙因地而立,或划分空间,或围合空间;顶是为了遮挡而设。与建筑室内空间相比,外部空间中顶的作用要小些,墙和地的作用要大些,因为墙是垂直的,并且常常是视线容易到达的地方。空间的存在及其特性来自形成空间的构成形式和组成因素,空间在某种程度上会带有组成因素的某些特征。顶与墙的空透程度,存在与否决定的构成,地、顶、墙诸要素各自的线、形、色彩、质感、气味和声响等特征综合地决定了空间的质量。因此,首先要撇开地、顶、墙诸要素的自身特征,只从它们构成空间的方面去考虑 ,然后再考虑诸要素的特征。并使这些特征能准确地表达所希望形成的空间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