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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护士资格辅导——护士的举止要求(2)

2012-12-10 
护士的举止要求

  C. 禁忌的坐姿:

  头部:仰头靠坐背,低头注视地面,左顾右盼,闭目养神、摇头晃脑;

  上身:上身前顾后仰,歪向一侧或趴向前方及两侧;

  手部:双手端臂或抱于脑后、双手摸摸、碰碰敲敲、打打或肘部支撑在桌上或双手置于其下或双手夹在大腿中间;

  腿部:将脚抬得过高,以脚尖指向他人,或是使对方看到脚底,翘到自己或他人的坐位上,以脚踩踏其他物体;两脚脚跟着地,脚尖朝上摇荡抖动不止。

  ⑤行姿:轻松、矫健、优美、匀速、不慌不忙、稳重大方、全身伸直、昂首挺胸、双肩平衡、两臂摆动、步履轻盈灵敏、快慢适当、收腹挺胸、双眼平视、柔步无声、充满活力。

  禁忌:方向不定、忽左忽右变化多端,瞻前顾后或身体乱晃不止。速度多变,速度多变搞得声响大作,八字步态难看不美。

  ⑥ 手姿:垂放是最基本的手姿,一般有两种:

  a.双手自然下垂相握于腹前;

  b.双手伸直下垂,掌心向内贴放于大腿两侧。

  禁忌:易引起误会的手姿:OK姿:日本人此姿代表——钱;英美人此姿代表OK;拉美人此姿代表——下流。

  不卫生的手姿:头皮、耳朵、眼屎、鼻孔、剔牙、抓痒、脚丫。

  不稳重的手姿:手乱动、乱摸、乱放、咬指甲、抬胳膊、抱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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