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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秘书资格考试辅导:公司法(1)

2012-12-03 
公司法

  一、公司与公司法

  1、公司及其种类:

  以出资人的责任形式为标准: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按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不同:母公司和子公司;

  根据公司在管辖和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总公司与分公司;

  根据国籍不同: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

  2、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1)名称和住所

  (2)章程

  (3)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资本

  (5)财务与会计制度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特征:

  (1)股东均负有限责任;

  (2)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

  (3)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

  (4)设立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

  (2)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

  (3)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 董事会与经理、监事会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1)股权证书

  (2)股权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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