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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人力资源管理员辅导备考:劳动法的体系(1)

2012-12-01 

  一、 劳动法的概念

  1、 狭义的劳动法仅指劳动法律部门的核心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的劳动法则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特点:1)指导性、纲领性的法律规范;2)反映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殊性;3)有着高度的稳定性;4)基本原则有高度的权威性。

  3、 劳动法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关系、劳动标准、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劳动监督检查。

  4、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3条) :

  1) 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原则:

  考点1:《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考点2: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原则中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和职业歧视。

  考点3:劳动权包括:1)平等的劳动就业权、2)自由择业权、3)劳动报酬权、4)休息休假权、5)劳动保护权、6)职业培训权。

  考点4:平等的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

  考点5:劳动者对劳动的需要:1)通过劳动,劳动者获得发展;2)对劳动产品的需要。

  考点6:劳动权受到国家的保障,劳动权保障体现为:1)基本保护、2)全面保护、3)优先保护。

  考点7:全面保护是对劳动者权益和权能的保护,包括:1)人身权益、2)财产权益、3)法定权益、4)约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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