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转科、手术或分娩后医嘱处理
即在原医嘱最后一行下面用红笔写上“转科、手术或分娩后医嘱”。如空格不够用,应用蓝钢笔在空白处中间顶格划一整齐直线注销空白,然后重新开写医嘱,核对后签名。
6.医嘱处理的注意事项
(1)抄写及处理时精力要集中,做到认真、细致、准确、及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2)医嘱必须经医生签名后护士方可执行。在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生提出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向医生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仍需由医生及时将医嘱补写在医嘱单上。
(3)不能机械地执行医嘱,发现疑问,必须核对清楚后方可执行。
(4)医嘱须每班、每日核对,每周总核对,查对后签全名。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必须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本上注明。
(6)处理医嘱的原则是先临时,后长期,立即执行的医嘱要求在15分钟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