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护理人员发表科技论文须经科室、护理部两级审批,在领取由护理部发出的论文介绍信后,方可投稿。
8) 学术论文评定程序:由各专科区护长审阅后提交科护长审阅,之后上交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复审,盖护理部公章,才可投稿。
9) 护理部每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结合护理人员的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属性以及论文的影响因子等综合评价指标,对护理人员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奖励。
10) 定期召开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会议进行小结,总结成功经验,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标准。
11) 科研经费的申请:由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标书(申请书),交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评审,再交护理部主任批准,最后提交医院科研处,并做好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12) 护理论文完成要求:护师以上人员每年完成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各科室每年要有一定数量的护理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