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主管部门对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